2019年10月11日,浙江省住建厅再次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【浙建建函〔2019〕605号】,整理出目前尚未整改名单4.6万人,予以最后清理。
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于10月18日前,还需要通过“浙江省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”--“挂证专项整治” 模块,对前期选择“不存在挂证”类别的职业资格人员进行再次审核确认。
我厅对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四批“存疑名单”已与全国注册网进行比对,整理出目前尚未整改名单4.6万人,以及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最近清理出来的人员,现予以最后清理。
10月30日后仍未整改到位,仍在“挂证”不主动整改的人员,将按照“挂证”行为严肃处理。
对违规“挂证”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,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,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;对违规使用“挂证”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,记入不良行为记录,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,向社会公布。